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原标题:强化产品召回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题)去年全国实施消费品召回五百余次(主题)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关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透露,年,全国共实施汽车召回次,涉及车辆万辆;共实施消费品召回次,涉及产品万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王贇松表示,缺陷产品召回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有利于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从汽车召回部件结构看,年,因发动机和电子电器部件存在缺陷召回的,占总数量的84%。从缺陷召回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的,占总召回数量的15%;因设计原因召回的,占总召回数量的85%。截至年底,中国已累计实施汽车产品召回次,涉及缺陷产品万辆。近5年,汽车安全召回平均每1.6天发生一次,汽车企业主动发现问题,主动召回已成为常态。在机动车排放召回方面,近段时间,中国陆续推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机动车排放召回步入正轨。为了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带来的空气污染,《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已于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相关部门针对部分车型曲轴箱强制通风装置、还原剂储液箱、三元催化反应器、车载自动诊断系统OBD等重点排放零部件加强监管,截至年底,共召回车辆万辆。“据统计,99.9%的汽车召回和50%以上的电子电器产品召回,都是产品符合标准但经使用后发现仍然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这需要企业在设计、生产及售后服务等环节持续进行技术改进与质量提升。”王贇松说。为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针对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问题,推动企业深化全面质量管理理念,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提升缺陷分析和识别能力,累计引导汽车企业余次、消费品生产企业余次的技术改进。推动部分企业设立由公司一把手牵头的产品质量安全委员会,厚植质量安全文化。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加强产品安全测试,推动汽车产业链质量升级。此外,在消费品召回方面,王贇松介绍,随着消费结构的变化和升级,消费者对产品质量与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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